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直销银行隐私信息保护政策

 

版本发布日期:2021年1月13日

版本生效日期:2021年1月13日

 

感谢您使用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银行”或“我行”)为您提供的相关产品和服务。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我行可能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收集、使用、共享和保护,请您在使用我行服务前认真阅读《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销银行隐私信息保护政策》(以下简称“《隐私保护政策》”或“本政策”),并确认是否同意本政策。请您注意:只有在您同意本政策后,我行才会按照本政策收集、存储、使用、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如您不同意本政策,将导致您无法使用我行相关产品和/或服务。

廊坊银行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会尽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我行致力于维护您对我行的信任,恪守以下原则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权责一致原则、目的明确原则、选择同意原则、最少必要原则、确保安全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等。同时,我行承诺依法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请您在使用我行相关产品和/或服务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隐私保护政策》,并重点关注本政策中以加粗格式表示的内容。本《隐私保护政策》是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一般性隐私条款,适用于我行通过自有客户服务渠道(包含但不限于“廊坊银行直销银行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生活号”、“支付宝小程序”等)和我行通过廊坊银行认可的第三方合作机构等合作渠道(以下统称为“直销银行”)为您提供的任一产品及服务,但本政策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我行就某些特定的产品和/或服务有其特定的隐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我行通过与您签署相应的协议、文件就具体产品和/或服务项下我行收集及使用您的信息的方式、范围等达成其他约定的,以及您在特定产品/服务项下就您的信息收集及使用向我行出具其他授权的),该等特定产品/服务的隐私政策是《隐私保护政策》的组成部分,如本政策与特定产品/服务的隐私政策不一致之处,以特定产品/服务的隐私政策为准。

为说明我行通过自有客户服务渠道和廊坊银行认可的第三方合作机构等合作渠道为您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时,如何收集、使用和存储您的用户信息及您享有何种权利,我行将通过本政策向您阐述相关事宜,其中要点如下:

一、我行将说明收集您的用户信息类型及其用途,以便您了解我行针对某一特定功能所收集的具体用户信息类别、使用理由及收集方式。

二、当您使用一些功能时,我行会在获得您的同意后,收集您的一些敏感信息,例如您的地理位置、相册等,拒绝提供这些信息会影响您使用相关功能。

三、如我行共享或转让您的用户信息至第三方的,我行会在该等共享及转让前征得您的明示同意。

 

若您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请按如下索引阅读相应章节:

1、我行如何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2、我行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3、我行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4、我行如何共享、转让和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5、您对个人信息的权利有哪些

6、我行如何处理未成年人信息

7、隐私保护政策如何变更及通知方式

8、您如何联系我行

一、我行如何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为向您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并确保您在我行开立的银行账户的安全性,在您使用我行服务过程中,我行会收集您在使用服务过程中主动输入、OCR识别的、人脸识别技术识别的、通过前端app等方式获取的信息,收集的信息包括:手机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户籍地址、证件签发机关、证件签发日期、证件有效期、卡号、卡开户行、卡预留手机号、证件影像(正反面)、手机型号、系统版本号、设备别名、ip、mac、唯一设备标识符、指纹信息、手势信息、风评信息、资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账户的总资产、账户可用余额、在投金额、兑付金额)、职业信息、月收入信息、账户用途、受益人信息、人脸图像、位置信息。我行亦会基于本政策下述信息收集和使用原则,出于本政策所述下述信息收集和使用目的,收集和使用您在办理、使用相关产品、服务过程中主动提供的,或因使用相关产品、服务而产生的其他个人信息。

(一)我行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的原则

廊坊银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将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业务需要收集您的最少个人信息,不会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或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

(二)我行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的目的

廊坊银行收集您的最少个人信息,目的在于依法合规地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该等信息对于充分履行您和廊坊银行之间的合约很有必要,并使得廊坊银行能够遵守相关法律义务。

(三)我行收集个人信息的方式

1、我行为您提供产品及服务时,您主动向我行提供个人信息, 如您向我行提供了他人信息,请您确保在向我行提供该等信息前,已获得了信息主体的有效授权;

2、我行收集为您提供产品及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与产品及服务相关的您的个人信息;

3、我行向征信机构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许可的类似机构采集您的信用信息和行为信息;

4、我行向政府机构、司法机关及公共事业单位(如:人民银行、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机构)采集与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如您的身份证件信息、工商信息、税务信息、诉讼信息、社保信息等);

5、我行向合法留存您的信息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收集与我行提供的相关产品及服务有关的必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为向您提供您所选择的我行产品和/或服务之必需,我行自经我行认可的、已合法留存您信息的第三方合作机构等渠道收集您的必要信息);

6、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许可的,或经您许可的其他方式。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国家标准,以下情形中,我行可能会收集、使用您的相关个人信息无需另行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批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4、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是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7、根据您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8、用于维护廊坊银行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9、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需,且其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10、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直销银行业务项下具体信息收集范围及收集方式

当您在使用直销银行服务时,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我行会收集您的最少个人信息,如果您拒绝提供这些信息,您将无法开通电子账户(指我行核准后为您开立的,仅供您通过我行的直销银行、电子银行渠道及我行提供的其他电子渠道办理金融业务的II类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下同)或无法正常使用我行的直销银行服务。

1、您注册直销银行的自有客户服务渠道时,我行会收集您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登录时我们还需要收集您的手机型号、系统版本号、设备别名、唯一设备标识符、登录IP地址、mac以验证账号及密码并完成登录;或者您需提供您的指纹信息,使用指纹识别进行验证并完成登录;您还可以提供您的手势信息,使用手势密码进行验证并完成登录;如果您更换设备或距离上次登录时间过长,您还需要提供手机号、手机号验证码、登录密码,使用手机号、手机号验证码、登录密码进行验证并完成登录。

2、您使用直销银行开立电子账户服务时,您需要授权我行打开您手机设备的摄像头,以便完成OCR识别身份证、OCR识别银行卡、人脸识别。在开立电子账户服务期间,为履行法律强制性义务和监管要求(包括反洗钱义务和实名制管理要求),我行会收集您的手机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签发机关、证件签发日期、证件有效期、卡号、卡开户行、卡预留手机号、卡预留手机号验证码、证件影像(正反面)、人脸图像、职业、月收入、账户用途、受益人,以及是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居民信息,以便我行为您提供电子账户服务。

3、当您使用直销银行功能或服务时,在下列情形中,您需要向我行提供或授权我行收集相应服务所需的最少个人信息。如果您拒绝提供部分功能或服务所需的信息,您可能无法使用该部分功能或服务,但这不影响您正常使用直销银行的其他功能或服务:

(1)您在直销银行进行电子账户的资金交易(如充值、提现、购买存款产品、投资理财产品、提前支取持仓产品等)时,您需要提供手机号验证码电子账户交易密码完成身份认证。如您不能提供上述信息,我行将无法完成大额资金交易服务。

(2)您在直销银行的自有客户服务渠道进行找回登录密码时,您需要提供手机号验证码完成身份认证。如您不能提供上述信息,我行将无法完成找回登录密码服务。

(3)您在直销银行的自有客户服务渠道进行找回电子账户交易密码时,您需要提供身份证号手机号验证码,另外,我行会收集您的人脸图像进行人脸识别,完成身份认证。如您不能提供上述信息,我行将无法完成找回电子账户交易密码服务。

(4)您在直销银行进行换绑银行卡时,您需要提供卡号、卡开户行、卡预留手机号、卡预留手机号验证码、电子账户交易密码完成身份认证。如您不能提供上述信息,我行将无法完成换绑银行卡服务。

(5)您在使用直销银行的自有客户服务渠道服务时,您可以授权我行打开您手机设备的地理位置,我行收集您的位置信息,为您提供更精准的产品推荐服务。如您拒绝授权,不会影响我行正常提供产品服务。

4、当您使用廊坊银行App的功能或服务时,在某些特定使用场景下,我行可能会使用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及能力的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软件服务工具包(简称“SDK”)来为您提供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商收集您的必要信息。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华为推送SDK。为了向您及时推送服务通知,我们使用了华为推送SDK,该SDK需要获取您的手机终端唯一标志信息(IMEI号),用于实现App推送服务。

(2)微信SDK。为了便于您使用分享功能,我们使用了微信 SDK, 该SDK需要获取您的手机终端唯一标志信息(IMEI号)、设备App列表信息,用于实现一键分享功能。

(3)腾讯云人脸核身SDK。为了您身份信息真实性核验服务,我们使用了腾讯云人脸核身SDK,该SDK需要获取您的手机相机用于实现活体检测功能。

(4)博宏活体识别SDK。为了您身份信息真实性核验服务,我们使用了博弘活体识别SDK,该SDK需要获取您的相机用于实现活体检测功能。

(5)博宏OCR SDK。为了可自动识别文字信息,减少您输入信息,我们使用了博弘OCR SDK,该SDK需要获取您的银行卡、证件信息,用于实现银行卡、身份证识别功能。

(6)同盾SDK。为了保证您账户的安全,我们使用了同盾反欺诈SDK,该SDK需要获取您的经纬度信息、IP、系统版本、网络类型、设备APP列表信息、MAC地址用于对保护您的账号安全。

(7)GrowingIO 数据统计SDK。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使用了GrowingIO SDK,该SDK需要获取您的手机终端唯一标志信息(IMEI导) 、IP、系统版本、设备厂商、手机型号信息、MAC地址用于实现数据分析。

5、当您使用直销银行服务时,您需要授权打开网络通讯,如您拒绝授权,直销银行所有功能无法使用。

6、当您使用直销银行的自有客户服务渠道OCR识别服务时,您需在第三方服务厂商(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及为本服务提供必要技术支持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OCR识别插件(sdk)拍摄您的身份证原件或银行卡原件,以便我行完成对您的身份核验。

7、当您使用直销银行的自有客户服务渠道人脸识别服务时,您需在第三方服务厂商(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及为本服务提供必要技术支持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人脸识别插件(sdk)录制您的上半身动作,以便我行完成对您的身份核验。

8、当您使用直销银行服务时,为了维护服务的正常运行,优化我行的服务体验及保障您的账号安全,我行会收集以下基础信息,包括您的手机型号、系统版本号、设备别名、唯一设备标识符、登录IP地址、mac地址、接入网络的方式、类型和状态、网络质量数据、操作日志,这些信息是为您提供服务必须收集的基础信息,以保障您正常使用我行的服务。

如在上述情形之外收集或使用您的用户信息,我行将向您充分说明收集、使用您相关信息的目的、用途、内容和范围,并事先征得您的同意或授权。如您想撤回收集、使用您相关信息的授权,您可通过您手机设备的设置-应用管理-权限管理功能,关闭相关应用的相应权限。

请您理解,我行向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不断更新和发展的,如果某一功能或服务未在前述说明中且收集了您的信息,我行会通过页面提示、交互流程、网站公告等方式另行向您说明信息收集的内容、范围和目的,并征得您的同意。

二、我行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1、在向您提供我行的相关产品或服务并为改进这些产品或服务时使用;

2、为了使您知悉使用我行产品或服务的情况或使您进一步了解我行产品及服务,我行会向您发送服务状态通知以及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商业性信息,您在此授权我行发送前述信息。如您不希望接收商业性信息,您有权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4006-200099、0316-96368退订,并要求我行停止为此项用途使用您的信息;

3、为确保服务安全,帮助我行更好地了解我行为您提供产品和/或服务的系统运行情况,我行可能记录您在使用我行产品/服务时的系统运行的相关信息,比如,您使用的频率、崩溃数据、总体使用情况、性能数据等;

4、在我行向您提供产品和/或服务期间,您授权我行持续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在您注销产品和/服务时,我行将停止收集您的相关个人信息,但我行会在业务归档、审计、监管协查等领域继续使用此前收集的个人信息;

5、当我行要将您的用户信息,用于本政策载明的收集目的、用途或合理相关范围以外的其他用途时,我行将在使用前再次征得您的同意;

6、您授权同意我行收集、留存和使用的以及于法律允许范围内我行收集、留存和使用的其它用途。

三、我行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一)储存

1、我行会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规定,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用户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为处理跨境业务并在获得您的授权后,您的个人信息有可能会被转移到境外。在此情况下,我行会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在跨境数据转移之前我行会对数据实施去标识化等安全措施,或通过协议、核查等措施要求境外机构为您的信息保密。

2、我行仅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有效政策要求的期限内,以及为实现本政策声明的目的所必须的期限内,确定单个用户数据储存期限为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用户日志储存期限为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

3、为确保为您提供相关产品/服务的网站正常运转,我行会在您的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上存储小数据文件。小数据文件通常会包含标识符以及一些号码和字符。我行不会将小数据文件用于本隐私保护政策所述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

(二)保护

1、我行将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例如信息加密存储、使用加密技术进行信息传输、匿名化处理信息、数据库加锁等)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以防止用户信息在意外的、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非法访问、复制、修改、传送、破坏、处理、使用或遗失。

2、我行建立配套的管理制度、内控机制和流程以保障您的信息安全。例如严格限制信息访问权限、对信息访问及处理行为进行系统监控、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等。

3、若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我行会启动应急预案,阻止安全事件扩大,并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推送通知、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用户信息主体的,我行会采取公告等合理、有效的方式告知。同时我行还将按照监管机构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4、互联网环境并非百分之百安全,我行将尽力确保您发送给我行的任何信息的安全性。同时,也请您务必设置安全级别较高的密码、妥善保管好您的账户登录名及其他身份要素。一旦您泄露前述信息,您可能会蒙受损失。如您发现账户登录名及其他个人信息可能或者已经泄露时,请您立即与我行取得联系。

5、为提升您的产品或服务体验,或为防范风险,我行会对服务使用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加工,但这些信息不会包含您的任何身份信息。

四、我行如何共享、转让和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一)共享、转让

1、除非获得您的明确同意或授权,我行不会向其他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或转让您的个人信息。

2、如业务需要对外共享或转让您的个人信息,我行会向您告知共享或转让个人信息的目的、数据接收方的类型,并征得您的授权同意。涉及敏感信息的,我行还会告知敏感信息的类型、数据接收方的身份和数据安全能力,并征得您的明示授权同意。如您不同意对外共享或转让您的个人信息,则我行不会对外共享或转让您的个人信息,但可能会造成您不能使用我行提供的相关的产品或服务。

3、当您在我行自有客户服务渠道或我行认可的第三方合作机构等合作渠道使用我行服务时,对于您已经明示同意该第三方可以获取您的昵称、头像、地理位置信息、通讯通信联系方式,我行将授予该第三方获得信息接口,其可以通过该接口获得您的信息。对于您在使用该第三方服务时产生的信息,应由您与该第三方依法约定上述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事项。

4、请您理解,我行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监管规定要求,或在司法或行政机关等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要求我行披露您信息时,依法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无须另行征得您的同意、授权,亦无须提前通知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商业惯例,在合并、收购、资产转让等类似交易中,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我行会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隐私政策的约束,否则我行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6、直销银行业务项下的个人信息共享及转让

(1)您注册和使用我行直销银行时,您同意我行因办理本业务所必须,可将您的姓名,身份证信息、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银行卡信息、银行卡正面照片,身份验证过程中产生的图像视频数据等相关身份信息以及使用该服务的相关操作及行为信息(例如,操作记录、设备型号、位置信息等),提供给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及为该服务提供必要技术支持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身份验证服务(包括人脸识别、身份证识别、银行卡识别等)。您知悉并同意上述操作可能涉及我行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传输您的姓名,身份证信息、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银行卡信息、银行卡正面照片,身份验证过程中产生的图像视频数据等相关身份信息以及使用该服务的相关操作及行为信息(例如,操作记录、设备型号、位置信息等)进行身份验证服务(包括人脸识别、身份证识别、银行卡识别等)。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及为该等服务提供必要技术支持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以其自身的隐私政策向您承担保密义务。

(2)您注册和使用我行直销银行时,您同意我行因办理本业务所必须,可将您的姓名、证件号码提供给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联网核查。您知悉并同意上述操作可能涉及我行与证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传输您的姓名、证件号码,进行联网核查。证通公司将以其自身的隐私政策向您承担保密义务。

(3)您注册和使用我行直销银行时,您同意我行因办理本业务所必须,可将您的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绑定账号提供给绑定账号开户银行进行一类账户鉴权。您知悉并同意上述操作可能涉及我行与绑定账号开户银行之间传输您的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绑定账号,进行一类账户鉴权。绑定账号开户银行将以其自身的隐私政策向您承担保密义务。

(二)公开披露

我行不会对外公开披露所收集的用户信息,如须披露,我行会向您告知公开披露的目的、披露信息的类型及可能涉及的敏感信息,并征得您的明示同意。

我行仅会在以下情况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事先获得您的明确同意或授权;

2、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按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我行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五、您对个人信息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我行保障您对个人信息的以下权利:

1、您有权通过为您提供我行相关产品和/或服务的我行自有客户服务渠道或我行认可的第三方合作机构等合作渠道访问、更正、更新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您有责任及时更新您的个人信息。您在通过我行直销银行修改个人信息之前,我行会验证您的身份信息以确保修改行为为您本人操作。您可通过直销银行修改您的客户信息、登录密码、交易密码,但具体支持修改的个人信息范围,以届时页面显示为准。

2、您有权拒绝接收或退订我行基于您个人信息向您推送的商业广告;

3、如果我行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我行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另有要求的除外)、我行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另有要求的除外),您可以向我行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一般情况下,我行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向您反馈处理意见和结果。

4、您在没有直销银行的自有客户服务渠道电子账户情况下,有权通过直销银行向我行提出注销直销银行的自有客户服务渠道用户账号的请求。一般情况下,我行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向您反馈处理意见和结果。请您注意,如果我行核查您持有直销银行的自有客户服务渠道电子账户,我行将不会为您注销直销银行的自有客户服务渠道用户。您的直销银行用户账号被注销以后,您的用户账号和登录密码将会被删除,如您想继续使用直销银行,您可以进行重新注册直销银行。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如涉及以下情形我行将可能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相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相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相关的;

4、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5、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6、涉及我行商业秘密的。

六、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信息

1、未成年人使用我行服务,必须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我行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及安全性。

2、如您为未成年人,请您的父母或监护人阅读本政策,并请您在征得您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行的服务或向我行提供您的信息。对于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而使用您的信息的情况,我行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您的权益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或共享此信息。如您的监护人不同意您按照本政策使用我行的服务或向我行提供信息,请您立即终止使用我行的服务并及时通知我行,以便我行采取相应的措施。

3、如您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当您对您所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处理存在疑问时,请通过本政策中的联系方式联系我行。

七、隐私保护政策如何变更及通知方式

因业务需要或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我行可能会适时对本政策进行修订。在本政策发生变更时,我行会在为您提供我行相关产品/服务的客户端、网站、手机银行等渠道上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发出本政策更新版本,以便您能及时了解本政策的最新内容,政策公布后即生效,并取代此前相关内容。如您在本《隐私保护政策》修订后继续使用我行产品及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订后的本《隐私保护政策》并授权我行按照修订后的《隐私保护政策》收集、使用、保存和共享您的相关信息。

八、您如何联系我行

如果您对本隐私保护政策有任何建议、意见或疑问,您可以通过我行客户服务热线4006-200099、0316-96368与我行联系咨询,我行会及时关注、处理进行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及您关心的相关问题,一般情况下,就您提出的意见及建议,我行将在15个工作日内向您反馈处理意见。

我行全称: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83号新世界中心办公楼大厦C区17号楼5-14层、22层,邮编065000。

 

请您在选择“同意”之前仔细阅读本《隐私保护政策》,确保对其内容的含义及相关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您选择“同意”并开通我行电子账户即视为您接受本《隐私保护政策》,我行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本《隐私保护政策》来合法收集、存储、保护和使用、披露您的个人信息。